各相关单位及相关个人:
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和完善院士制度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021 年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已正式启动。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精神,以及中国有色金属学会、中国铁道学会、湖南省科协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我校拟开展2021年两院院士候选人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和名额
(一)推选渠道
1.中国有色金属学会、中国铁道学会推选两院院士候选人。
2.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二)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不作限制,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推荐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推荐的标准和条件,以及中国科协、中国有色金属学会、中国铁道学会、湖南省科协的有关要求: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的中国公民,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可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
(三)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五)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六)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三、推荐人选
二级单位(学院)组织推荐工作,确定符合条件的拟推荐人选。组织相关人员准备拟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对拟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素质、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把关,对人选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中涉及政治立场、政治倾向、国家安全等有关事项把关,由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党委书记审定。
四、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材料内容
1.不同推荐渠道的推荐人选需提交的推荐材料以各渠道发布的通知要求为准(详见附件1-4)。
2.推荐人选所在二级单位另需提交《院士候选人推荐意见表》(附件5)。
(二)材料要求
1.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要求,被候选人需提供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件。报送的所有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需进行脱密处理。报送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推荐(提名)资格。
2.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一致。
3.请相关单位于2021年1月21日前将上述内容所涉及的推荐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人事处或科研部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纸质材料的份数在所要求材料份数的基础上各增加1份,备学校存档。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 钟慧媛,联系电话:0731-88836815,邮箱地址:hyzhong@csu.edu.cn,办公地址:校本部一办公楼304-2;
科研部联系人:黄丽花,联系电话:0731-88876073,邮箱:kxb@csu.edu.cn,办公地址:校本部一办公楼425。
附件:
1.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
2.中国铁道学会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学秘函〔2021〕1号)
3.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关于组织推选 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色学字〔2021〕3号)
4.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5.院士候选人推荐意见表
人事处 科研部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