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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协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协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0年12月11日 15:02  点击:[]

湖南省科协 湖南省教育厅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协工作的实施意见

 湘科协通[2019]50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科技工作和科协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高校科协)在推动科学技术创新、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国科协、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协工作的意见》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省高校科协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高校科协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校科技工作者密集,科技资源丰富,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科协是科协基层组织,加强高校科协工作是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科协组织接长手臂、扎根基层,密切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重要抓手,是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调动高校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高校治理结构、深化高校管理改革的具体举措。加强高校科协工作,有利于发挥高校和科协两方面的组织优势,建设好科技工作者之家,做好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有利于推动高校学术交流,激发师生创新活力,提高科研水平,推进协调创新,发展科技事业;有利于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有利于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人才政策,举荐和培养高校优秀人才,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和学术氛围。

各市州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高校科协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加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提高高校科协工作水平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抓紧抓实抓好。

二、准确把握高校科协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组织建设推进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技术工作方针,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提升能力、凝聚培养人才和服务科技创新为重点,为高校教育事业和科技创新服务,为高校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促进高校与社会、科研与生产、科技与经济相结合,为深入实施我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和创新型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党对高校科协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凝聚引领高校科技工作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对高校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吸纳,发展会员,引导支持高校科技工作者积极参加各级科协组织及活动。密切联系服务高校科技工作者,积极营造良好的人才工作环境,举荐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助力高校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反映高校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高校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高校科技工作者之家,广交高校科技工作者之友。

3.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跨院校、跨学科、跨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和学科交叉融合。

4.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依托高校科技教育资源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促进提高高校师生及社会公众科学素质。

5.积极参与智库建设。组织高校专家学者参与社会服务,承接决策咨询、科技评价等工作。

6.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促进健全科研诚信制度规范,优化学术环境,培育科学文化,引导广大高校科技工作者遵守学术规范,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强化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

7.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用结合,促进高校师生科技实践和创新创业活动,鼓励引导高校师生崇尚科学,不断增强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建设推进要求

全省本科高校在2019年内要全部建立高校科协组织,其他院校要在2020年内建立高校科协组织,从而在2020年实现全省高校科协组织全覆盖。同时,要加强高校内部学院(系)科协、大学生科协、研究生科协、青年教师科协、离退休教师科协等高校内部基层科协系列组织建设,不断扩大高校科协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加强高校科协之间、高校科协与其他科技机构(团体)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推动形成高校党委领导、行政支持,省、市(州)科协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大力推动,高校科协之间、高校科协和其他科技机构(团体)之间大联合、大协作、大发展的高校科协工作新格局。

三、切实加强对高校科协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联系制度

省科协、省教育厅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专项联系工作制度,定期沟通联系和研究高校科协工作,具体统筹协调和指导高校科协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属地原则,高校所在地科协负责指导当地高校科协工作。规范成立程序,由高校党委批准成立,并报当地科协备案。坚持分类指导,积极探索不同类型高校科协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推动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和工作科学发展。

(三)明确任务责任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和支持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和发展,把高校科协的主要工作和重大活动纳入高校党委的工作部署,为高校科协独立开展工作提供人员、经费、场所等方面的保障。各市州科协、教育局要把加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推动高校科协工作全面开展作为重要内容,明确指导和管理高校科协工作的职能部门;健全工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指导高校科协开展工作。高校科协数量较多的市州,应建立高校科协联合会组织,在市州科协和教育局指导下开展工作,推动高校科协更好地发展和发挥作用。

(四)加强自身建设

高校科协要认真制定章程,严格按章程规定民主办会。要建立健全高校科协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组织工作制度、会员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有序开展工作,管理科协事务。要积极争取高校党委和行政部门关心和支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上下通畅、左右协调、内外互联的良好局面,推动高校科协组织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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