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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发展中国铁道学会个人会员的通知

2022年11月21日 08:49  点击:[]

有关单位和个人

中国铁道学会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智慧科协2.0建设三年规划(2022-2024年)》目标任务,推动全国学会个人会员入库,提升学会服务会员能力,建设好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决定集中发展一批学会个人会员。现就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会员类型及条件

凡在我国铁道行业相关领域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个人(含港澳台地区和外籍科技工作者),坚持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加入学会意愿,承认学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自觉遵守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经批准后均可成为学会个人会员。

1.普通会员:具有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技师等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科技人员,或具有相当该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他科技人员;在铁道科技工作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科技人员;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从事铁道管理工作的企业管理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

2.学生会员:在高等院校攻读铁道及相关专业的博士或者硕士研究生;成绩优秀、品行良好,热心参与铁道科技活动的在校本科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

3.高级会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资格),及获得博士学位的本会会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学术界、工程界或学科领域内有重要贡献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

2)曾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本会科技成果奖、省(部、委)级科学技术进步奖;

3)在国内外发表过重大学术影响力的论文或著作;

4)曾任本会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省级学会的理事(委员),或担任学会各类专家库成员,或从事学会活动多年,对学会有重要贡献;

5)有丰富实践经验、具有解决铁路运输生产中实际技术难题能力的高级技师。

4.港澳台及华侨会员:居住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铁道科技工作者。

5.外籍会员: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对我国友好并愿意与本会联系、交往和合作的外籍铁道科技工作者。

二、会员权利和义务

1.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含港澳台会员和外籍会员);

2)优先参加本会学术交流、专项研究、团标研制、书籍出版、优秀论文遴选及表彰奖励等活动,优惠获得学会组织编印出版的资料和其他服务

3)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会员义务

1)遵守会章程,执行会决议;

2)完成会所委托的工作,向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3)维护会的合法权益;

4)按规定缴纳会费。(注:个人会员暂免缴纳会费)

三、发展程序

1.各省级铁道学会已发展的个人会员,按照中国铁道学会章程有关规定,经学会审核通过后自动成为学会个人会员,同时具有省级铁道学会和中国铁道学会的个人会员身份。

2.各分支机构推荐的个人会员,经学会审核通过后成为中国铁道学会个人会员。

3.各单位会员推荐的个人会员,经学会审核通过后成为中国铁道学会个人会员。

四、有关要求

1.我校作为单位会员推荐个人会员

2.请相关二级单位重视和支持此项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并将《中国铁道学会个人会员信息表(附件1)汇总,于2022年11月2817:00前将信息表发送至科研部电子邮箱。

联系人:黄丽花

 话:88876073

 箱:kxb@csu.edu.cn

 址:一办425室


附件:1.中国铁道学会个人会员信息表

     2.中国铁道学会简介



科学研究部

                          2022年1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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